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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山水
--  发布时间:2020-4-22 10:00:40
--  意外伤害待遇

意外伤害待遇

发布日期: 2019-08-09浏览次数: 63字号:[    ]

    意外伤害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少年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在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累计超过200元以上的部分,按80%的比例报销,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 2000 元(含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部分)。

    少年儿童因意外伤害需门诊急诊治疗的,可就近就医,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结束后,凭门(急)诊病历、医院收费有效票据和费用清单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

    成年居民不享受意外伤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