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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新农合异地就医报销问题  (http://shanshui.jnboy.top/renliluntan/dispbbs.asp?boardid=26&id=4155)

--  作者:山水
--  发布时间:2019-7-12 15:08:06
--  关于新农合异地就医报销问题

您好!我是现居住河北保定的烟台解宋营人,我想让我老家的父母随我到保居住,因老爸的身体不太好,所以想问一下新农合到这边能用吗?报销比例是一样的吗与省内?如可用的话,需要在烟台那边办理什么手续呢?谢谢...


--  作者:山水
--  发布时间:2019-7-12 15: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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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您的父母属于烟台市的参保居民,他们按政策规定办理了相关的异地就医手续之后,在保定市范围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以纳入报销范围。

异地就医手续包括异地居住、异地转诊等,根据您父母的情况,他们到烟台市行政区域以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应办理相关的异地居住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手续时需要本人或代办人携带社保卡(身份证)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填写《烟台市异地居住就医登记备案表》异地居住期间住院治疗的,原则上选择居住地范围内全国联网结算的定点医院。异地居住人员需慢性病门诊、普通门诊治疗的,应在居住地医疗保险协议管理的定点医院中选择1-3家作为本人门诊就诊医院。参保人员自办理异地居住就医登记备案手续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或注销。一年后,异地居住就医登记备案信息需变更的,应重新填报《烟台市异地居住就医登记备案表》;需注销的,应填写《烟台市异地居住登记备案注销申请》。您父母按上述要求办理了相关的异地就医手续后,在保定市的报销待遇同本市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