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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安排工作,晾着你耗着你,这就说明公司已经不打算留你了,离职也就是迟早的事儿,你如果和公司耗着,没准儿还可能因为工资减少导致一系列权益减少,比如经济补偿金,比如社保、公积金,对你来说可不是什么好事儿,那么你该怎么办才能保全自己的利益?
现在就为你拆解公司为何这么做以及怎样应对能保你权益最大化?
一、公司目的
1、跟你耗,等你熬不住了,自然就会主动提出离职,公司不用支付任何补偿。
2、最不济,你提出被迫,但前期操作已经拉低你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等你反应过来的时候,补偿金已经少了一大截,公司又能省下不少。
二、反击措施
1、主动出击
公司不安排工作,达到一定程度,违反的是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内容,也就是你可以根据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为由,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但是,此时你缺乏一定的证据,证明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的证据,现在你直接被迫,可能证据不充分,一定要形成公司不提供条件的证据,先主动给公司出具《工作安排催告函》,要求在一定期限内公司为你安排工作,逼公司表态,公司如果没给回复,可以继续发《催告函》,如果后续领导找你谈话,记得录音,能证明确实之前公司没有安排工作,催告后公司仍不安排工作,固定好该部分书面及录音证据。
2、正常上班
不迟到不早退、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每天向领导或是部门主管发信息询问工作有什么安排,进一步夯实公司不提供劳动条件的证据。
3、 关注工资
工资如果也随之减少,则询问原因,主动给公司出具《限期足额发放工资通知书》,针对公司的答复,可能是书面或是HR谈话,此时一定要进行录音取证,如果公司的降薪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属于违法克扣工资。
4、 行政投诉
向劳动监察进行举报或投诉,要求公司提供劳动条件,足额支付工资,等待劳动监察的处理。
5、 协商或劳动仲裁
如果先期与公司协商不成,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