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调岗,不经过和员工的协商一致,违法吗?
不违法,但有条件。
公司有用工自主权,这玩意就跟天赋人权差不多,是个公司就有,这是公司可以对员工调岗的逻辑起点。
另一个条件是调岗要合理、正当、必要。
各种调岗庭审,法院都是先分析调岗为什么不合理、不必要,然后才说因为双方没有协商一致,所以调岗违法。
但在写判词时,又反了过来,摘抄一段:“在未经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劳动合同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企业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具备用工自主权,但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及薪资标准应具备必要性、合理性和正当性,企业应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及程序进行,且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给普通人的感觉是因为没有协商一致,才导致违法,但实际上是因为不合理没必要,才导致违法,中间用“没有协商一致”过渡了一下。
仲裁和司法实务中,调岗合理性就是看:
1.是否基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
2.是否属于对劳动合同约定的较大变更;
3.是否对劳动者有歧视性、侮辱性;
4.是否对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条件产生较大影响;
5.劳动者是否能够胜任调整的岗位;
6.工作地点作出不便调整后,用人单位是否提供必要协助或补偿措施等。
这些标准是最高院认可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也不会是一成不变。
三年前我认为调岗后的工资下降超过15%,合理性就很值得怀疑了,现在调岗后的工资下降30%,在最近两年的有些案子里被判定为合理。
未来,我认为“是否基于用人单位生产经营需要”也会有很大的松动。
为了降低公司调岗的风险,我有几个建议:
1.在进行调岗前,公司要锁定可以对员工进行调岗的合同或者制度依据,这对于法院认为公司有自主管理权,可以进行调岗是肯定会加分的。
2.公司要尽量少满足调岗不合理的情况,比如“工作地点作出不便调整后,用人单位是否提供必要协助或补偿措施“,这个公司完全可以通过事后的方式满足,调岗完毕,同时存在调整工作地点的,可以给予员工交通补贴,操作没有什么难度。
3.充分与员工沟通及提供配套措施,调岗要有时间跨度,不要追求一下子就搞定,充分与员工沟通,保障员工的知情权,这对于公司争取法院的理解,证明自己没有恶意很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