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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济南市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

admin
  1楼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发表于 2016-5-12 12:57:14

等级:管理员 帖子:34 被删:-1 积分:7346 注册:2015-12-23 13:00:49
济南市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的通知
 
文件编号: 济政办字〔2016〕25号 发布日期: 2016-03-3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确定,自2016年4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最低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5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80元;章丘市、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长清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525元。

  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36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165元。

  三、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59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400元,分散供养标准由每人每年不低于37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4165元。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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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责任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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