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单位报送到龄退休人员档案等材料
1、报送时间:
※距到龄退休月提前至少两个月报送。
※集中报送和审核档案时间为每月26日—30日。
2、报送材料:
※档案
※保险手册
※《济南市机关事业单位到龄退休人员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审核表》一式两份
二、人社局工资福利处审核
※ 工资处审核完毕没有问题的,于退休到龄当月的18号之前将工资处核定的《退休人员复核表》原件连同我处核定的《到龄退休人员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审核表》原件报送至我处社保经办柜台(政务中心或龙奥二楼建行内社保经办柜台)。
时间:退休到龄当月、18号之前
材料:《复核表》原件一份
《到龄退休人员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审核表》原件一份
※ 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通过审核的,填报《机关事业单位到龄退休人员养老保险业务延迟办理申请表》,于退休到龄当月18号之前将申请表原件报送我处经办柜台(政务中心或龙奥二楼建行内社保经办柜台)。
时间:退休到龄当月、18号之前
材料:《到龄退休人员保险业务延迟办理申请表》原件一份
三、新待遇计算:根据《复核表》《非机关事业工作经历审核表》
整理录入信息。
四、正常申报流程
※申报期:每月5-15日
※所需材料:单位端程序上报数据、工资处审批的《退休人员复核表》复印件2份。